退費、取消與票卡使用規範

需要取消課程或申請退費時,請先聯絡 DANCE SOUL 櫃檯確認課程進度與應備資料。退費金額會依提出申請的日期、實際開課進度、雙方簽訂的契約及申請當日有效法規計算。

DANCE SOUL 的立案名稱為「臺北市私立靈動力舞蹈短期補習班」,臺北市政府公開資料所列主管機關文件代碼為 6166。

課程退費比例

依現行《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 9 條,學員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費時,原則如下:

提出申請的時間退費標準
實際開課日前 60 日以前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 95%;補習班得保留的 5% 最高不超過 NT$1,000
實際開課日前 59 日至開課前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 90%;補習班得保留的 10% 最高不超過 NT$1,000
實際開課日當天課程結束後,至第二次上課前(不含第二次)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 70%
第二次上課後,且尚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 50%
已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以上所收取的當期約定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報名費、訂位金及其他名目的費用,均應計入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不得在退費時另行扣除。中途加入課程者,以完成報名後最近一次上課日視為開課日,並以剩餘期間作為課程全期計算。

若法規、定型化契約或個別課程約定提供對學員更有利的條件,依較有利的規定辦理。

如何申請退費?

  1. 先致電 02-2711-3611,或到校向櫃檯說明申請原因。
  2. 由行政人員核對學員、付款及實際上課紀錄。
  3. 填寫退費申請文件;未成年學員辦理退費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退款並應通知法定代理人具領。
  4. 櫃檯依契約與有效法規告知退費金額及退款方式。

為避免資料不完整,請攜帶身分證明、繳費收據及原付款工具;實際需要的文件請先向櫃檯確認。

依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的應記載事項,雙方約定的退款應在辦理解約手續後 1 個月內執行完畢;若主管機關另有更有利於學員的規定,從其規定。

因校方停班、停課或未能開班

  • 因可歸責於校方的原因未能開班,應在原定開課日前公告並通知學員,且於原定開課日起 7 日內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 開課後因可歸責於校方的原因停班或停課,應按未上課時數比例退還已繳費用。
  • 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校方的原因無法上課,原則上應自事實發生次日起 10 日內,按剩餘課程時數比例退費;經學員同意以補課、錄影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者除外。

運動幣付款

依運動部 115 年運動幣規定,運動幣完成掃碼抵用後無法退回運動幣帳戶,也不得找零或兌換現金。交易若需退換貨,仍依合作店家規定、補習服務契約及適用法規辦理;以現金或刷卡支付的部分,應依實際退費計算結果處理。

還不確定自己適用哪一種情況?

請將付款日期、第一次上課日期、已上課次數及票卡資料提供給櫃檯,我們會依紀錄協助確認。

查看報名與費用 聯絡櫃檯

法規依據: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15 年運動幣民眾 QA。本頁為一般說明,實際個案以申請當日有效法規、主管機關解釋及雙方契約為準。